| 正方的观点 | | 车船税暂行条例充分考虑了目前我国车船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承受能力,在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基础上对税额幅度进行了调整。与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相比,车辆的税额低限维持不变,高限提高了1倍左右;船舶的最低税额每净吨增加1.8元,最高税额每净吨增加1元,且对捕捞和养殖渔船给予免税优惠。因此,车船税的征收不会给纳税人增加太多税收负担,在纳税人用于车船的各项开支中所占的比重也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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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反方的观点 | | 有人认为,虽然小轿车已经大量进入家庭,但目前仍属于生活奢侈品范畴。能够买得起汽车,就应当向国家多交税,买得起车就应当交得起税。但是我们现在大部分的私机车的主要用途还是代步,高昂的油价、数额不小的养路费和交强险已经让诸多“车奴”的日子不好过了。这次在没有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没有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情况下,就贸然涨价,显然是让人很难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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