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行情] [供求] [车型] [导购] [用车] [培训] [人才] [文化] [论坛] [美女] [俱乐部]
[超市] [商用] [二手] [租赁] [维修] [配件] [装饰] [用品] [改装] [展会] [黄页] [会员] [摩托车]
  位置:二手车行 > 市场资讯
"二手车"保单事故后批改 保险公司能否拒绝埋单
---------------------------------------------------------------------------------------------
2008年05月15日 07:29 作者:钱军
    今日聚焦
·美国10月汽车销量同比降32% ·荣威750 1.8T MT上市
·长城被迫解散在俄合资公司 ·爱丽舍轿车发动机点火失败的故障
·车市未来寄托明年下半年 ·二手车隐瞒车况买主可索赔

  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机动车转让后应当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同意才能变更合同及相应合同主体,但有人待“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才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保单,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交通事故赔偿损失呢?5月13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一起因此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黄前交强险理赔款60000元,商业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理赔款105129.86元。

  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

  2007年7月23日,案外人韩良君(原车主)为苏FEW451号桑塔纳轿车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保险公司签发的交强险保单号为C601071023801。同时,其为该车向上述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自用汽车保险(商业险)一份,保单号为C73107180427,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险。保险期限均自2007年8月5日零时起至2008年8月4日24时止。

  上述车辆在保险公司处所投保的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投保的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为101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00000元。

  家庭自用汽车保险单明示告知中注明:“4、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手车”过户次日撞死人

  2007年10月9日,韩良君将该被保险车辆转让过户给本案原告黄前,临时行驶车号牌为苏F74647,过户后的车牌号为苏M1E211。

  同月10日上午9时,即车辆转让过户后的次日,黄前驾驶该车在231省道136K+900M处,与赵荣香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赵荣香、乘车人王小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赵荣香、王小红受伤后,当日被送至泰州市人民医院救治。王小红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支出5070.48元。赵荣香住院治疗21天,医疗费支出10452.96元,医生建议卧床休息3个月。2007年10月24日,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前、赵荣香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王小红无责任。2008年2月26日,有关部门作出伤残评定,确认赵荣香骨盆损伤属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批改保单

  事故发生后,黄前立即向被告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于当日委托姜堰市一家保险公司代为查勘,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确认轿车损失12500元,电动自行车损失2200元。

  事故发生当日,黄前向被告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保险公司于同日办理了交强险批单,同意C601071023801号保险单自2007年10月11日被保险人由韩良君变更为黄前,被保险人证件号由3206211975092871X变更为321083197010151098,被保险人地址由海安镇宁海中路75号4幢401室变更为兴化市戴窑镇窑东村3组102号,其他条件不变。

  2007年11月1日,被告保险公司同意C601071023801号保险单自2007年11月2日车牌号由苏FEW451变更为苏M1E211,其他条件不变。

  同日,黄前向被告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家庭自用汽车保险(商业险)保险单批改手续,保险公司同意C73107180427号保险单自2007年11月2日车牌号由苏FEW451变更为苏M1E211,其他条件不变。

  事故发生后,黄前直接和通过交警大队给付受害人王小红家属赔款30万元,给付赵荣香赔款5万元。

  随后,黄前要求被告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为由拒绝赔偿,引起纠纷。

  法院认定商业险责任

  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交强险保障的是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系法律强行规定的社会保障性险种,针对的是特定车辆投保,保险单有效期内车主的变化不影响保险的效力。因而,交强险保险单即便没有批改,保险公司亦应承担保险责任。

  对于商业险而言,保险车辆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这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目的是让保险人对风险进行重新评估,根据风险状况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本案原告黄前未在“二手车”交易后,于事故发生前办理商业险保单批改手续,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责任能否免除呢?

  2007年10月10日保险事故发生后,原告黄前当即向被告保险公司报案,被告收到报案并委托他人代为查勘,已知晓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在此情况下,被告仍然为原告办理了保险单批改手续,且在保险批单上注明其他条件不变,应视为其已经对加大的风险进行了评估认可,同意继续承保,因而保险合同利益已随保险车辆的转让转移至原告,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黄前因交通肇事导致王小红死亡、赵荣香伤残,受害人及其家属有权获得赔偿。尽管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属免责部分,但在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抚慰金。本案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为270259.72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计48000元、医疗费计15523.44元、财产损失14900元,由被告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全额予以理赔。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的损失为210259.72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原告、赵荣香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因而原告应承担该损失的50%,即105129.86元。因原告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特约险,故被告应依约对原告承担的该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点评: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二手车”未及时批改商业保险单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否承担商业保险责任问题。

  近年来,交强险实施过程中,交强险的效力问题在司法实践已得到统一,即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后,无论车辆发生几手转让,即便保险公司没有批改保单,并不影响交强险的效力,保险公司任何情况下都要依据保险合同对事故中的第三者承担责任。那么,商业保险合同能否比照交强险呢?

  其实,这一问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根据基本法学原理,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他性;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有着特定的相对方。通常情况下,合同一旦形成,当事人之间就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当事人也是特定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是相对特定的。商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投保车主,一方为保险公司,合同也只在这特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效。车主发生变化后,保险合同经保险公司批改,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保险公司依照新合同承担责任。如果保险合同未经保险公司批改,由于原保险合同只对原车主有效,原合同对新车主并不自然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根据基本法学原理,交强险打破了原有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只能视为法律规定的特例,不应以特殊性来推导一般性。法律未作特别规定时,仍应坚持合同的相对性。司法实践中,不少人所持商业保险应比照交强险,保险合同效力不受车辆转让影响的观点,不符合基本的法学原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那么,本案事故发生前并未依法变更合同,法院为何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呢?这实质上涉及民法上追认的法律效力问题。本案保险事故发生后,原告黄前当即向被告保险公司报案,被告收到报案并委托他人代为查勘,已知晓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在此情况下,被告仍然为原告办理了保险单批改手续,并在保险批单上注明其他条件不变,同时保险公司未退还车辆转让后至批改前的保费,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出发,应视为其追认事故期间合同的效力。因而,被告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黄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出处:中国经济网

华夏汽车网设为首页 收藏此页
    相关搜索:保险  
[字体:  ] [查看评论] [我要打印] [返回顶部]    
我有话要说,进入论坛>> 车迷俱乐部,欢乐总动员>> 轿车超市,新车好车一网打尽>>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注  册
    


   相关链接
    精彩专题
·探讨:城市该不该“禁摩”
·奇!新吉利拖着问题奔驰游街
·强强联手打造汽车服务新航母
·回味:广州车展最美的美女
·是谁影响下半年新车的定价
·下半身的诱惑:车模美腿观
·黄金周:车主的购车完全攻略
·维修故事:小毛病见大问题
·对比测试:骏捷与现代伊兰特
·出游:三伏天啦 驾车避暑去!
·车市遭遇淡季怎么办?降价!
·贴地飞行——体验极速驾驶感
·视角:看美女车模波涛汹涌
·北现:你还要沉没多久?
·高龄国产车请退出历史舞台
·汽车维修规范之路要等多久
·最受女性青睐的国产三厢车
·看看喜欢哪款国产车的内饰
今日各大头条
·潍柴中速机提速节能减排
·试驾天籁·御350JM-VIP
·离合器异响故障处理方法
·新车磨合注意事项要记牢
·锐欧广州最高优惠8000元
·教你认清劣质隔热防爆膜
·吉利金刚最高优惠1500元
·08款君越优惠增至5000元
·东风日产跨界车逍客下线
·今年车价降幅将小于去年
·酒后驾车撞人自首获轻判
·车市流行趋势三“猜想”
·摩托车加油最好加八成满
·国Ⅳ标准吹响车企集结号
·高速发生事故致七人死亡
·开着开着跳挡了怎么办?
·汽车各年龄段的保养重点
·台湾机床产品酝酿提高价
·我国汽车产销连年上台阶
·让高科技来得更猛烈些吧
·商用车轻量化步子难迈大
广告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征稿启事
Copyright ©2007 Sinocars.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华夏汽车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40258号
  未经华夏汽车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