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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保安员吕某负责办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竟先后将公司支付给被害人的近13万元赔偿金侵占,用在买彩票、买车、还债、吃喝上。日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吕某因犯有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损人利己 多次中饱私囊 吕某负责公交公司交通事故赔偿工作。5年前,103路公交车将长春市民陈某撞伤,陈某被送到吉大一院进行治疗,其家属要求公交公司支付医疗费用。2002年6月4日,负责处理此事的吕某,在公交公司开出现金支票3万元,并提取现金,将其中的2.1万元交纳了陈某的医疗费,把剩下的9000元藏在了自己的腰包里。2002年7月5日,公交公司为陈某办理了出院手续,吕某又将结账剩余的5224.4元留了下来,用于自己挥霍。2005年1月31日,公交公司与陈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公交公司再次赔偿事故款85192.58元,吕某在公司开了现金支票后支取了8万余元,并没给陈某送去,又自己吞下了…… 东窗事发 丢工作成网逃 陈某伤情严重,车祸后留下了残疾,他和家人为了早日拿到赔偿金,多次找到吕某。“我现在工作太忙,这钱能给你,你就别催了。”吕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2005年5月初,陈某找到公交公司相关领导,经查证,公交公司表示,事故赔偿金早已被吕某取走。按理,到此陈某应该拿到赔偿金了,但吕某还是不给,陈某报案。 吕某自觉理亏,又没有经济能力偿还,于2005年3月25日潜逃到北京。2005年4月1日,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发布协查通报,对吕某进行网上通缉。2006年10月8日,公交集团因吕某私自挪用事故赔偿款,解除与吕某的劳动合同。后警方接到线索,将其抓获。 嫌犯交代 买彩票花4万元 吕某交代,他和陈某的弟弟是初中同学,本来想先用一下,赚了钱之后就给陈某,但他没赚到钱,又想凑钱还给陈某,却越陷越深。这些钱他在彩票上花了4万多元,买了一辆3万元的韩国现代牌汽车,还偿还了在外边的3万元欠款,其余的部分都用在吃、喝上了。 据了解,吕某先后共侵占了125613.7元。2007年3月1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因陈某有自愿认罪情节,可依法酌定从轻处罚。最后判定,吕某因犯有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6年。 出处: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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