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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收到两张交通违法通知书,到交警部门查实时
他大吃一惊: 六辆摩托车“潜入”他家 
今年7月,在江门某银行工作的李先生忽然收到两张同一辆摩托车在鹤山市雅瑶镇违法而被扣分罚款的通知书。带着好奇,他前往交警部门查实,结果更让他吃惊:从1997年至2002年,竟然陆续有6辆摩托车以李先生的名义入户。要在我市过百万辆摩托车中找出他名下的6辆车,有如大海捞针,但若不找出实际车主,他始终要背负随时为6辆摩托车的交通意外买单的重责。 究竟这6辆车是怎样过户到李先生名下的呢?是否与他9年前身份证丢失有关?还是9年前把身份证留给车行代办入户时被人作了手脚?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莫名其妙“多”了6辆摩托车 今年7月中旬左右,李先生突然收到一封来自鹤山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说,李先生的粤JB6548二轮摩托车,7月12日17时37分在省道肇江线鹤山市雅瑶镇雅瑶圩路段,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根据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扣2分的处罚。 李先生心里一惊,难道自己1997年买的、送给鹤山亲戚使用的摩托车违章了?他赶紧给亲戚打电话,答案是:那车牌号码根本不认识!于是,他赶紧到江门市车管所查询。当看到屏幕上显示从1997年至2002年陆续有6辆摩托车入到他户下时,李先生异常吃惊。资料显示,6辆摩托车入户时间最早的一辆是1997年,最晚的一辆是2002年。 7月下旬,李先生再次收到了来自鹤山的处罚通知书,违章的仍旧是粤JB6548,违章时间是17时40分,通知书敦促李先生赶快到鹤山交警大队的相关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 身上多了莫大的压力 为何这6辆摩托车入户而李先生都不知情?在车管所人员的建议下,李先生采取了几种补救方法。首先,他办理了机动车信息上锁手续。据了解,锁了车,使用人就无法办理过户、年审等手续。“但是即使锁了车,也不管用。”李先生从粤JB6548违法的情形分析,这辆车是于下班时间在圩集违法,应该是在鹤山打工的外地人用来代步的,有些外地人根本不会去办理摩托车年审,或者过户,上锁作用其实不大。车管所建议的另一个办法是,等摩托车报废。“摩托车使用期限是10年,我至少要提心吊胆到2012年。现在求神拜佛都希望那几辆摩托车不要出事。”李先生说。他说,这两种建议化解不了6辆非法入户摩托车给他带来的巨大风险。 据车管所介绍,最彻底的补救办法是找出实际车主,将摩托车过户到他们名下。李先生苦笑道,江门有100多万辆摩托车,光凭他一个人的能力,与大海捞针无异。况且,根据以往的经验,很多外地人买了摩托车都会开回老家或其他城市,他上哪儿找? 李先生表示,他是不会为这些处罚通知书买单的。一位律师朋友提醒他,就算他不理会这两张通知书,万一他名下的摩托车撞伤、撞死人,他作为登记车主,还是跑不掉。 那6辆摩托车是如何入户的? 那6辆摩托车是怎样以李先生的名义入户的呢?李先生说,9年前的两件意外可能会导致今天的结果。1997年,李先生的母亲曾经买了一辆摩托车,以他的名义入户,把他的身份证交给车行代办入户手续。手续办好了却惹来麻烦:当年春节,一个外地人竟然找上门,要李先生和他一道到车管所办理年审。原来,这名外地人的摩托车也是以李先生的名义入户的,要李先生的身份证才能年审。因怕夜长梦多,李先生的家人几次交涉,用2000多元从那外地人手上买回那辆摩托车,这就是他送给鹤山亲戚使用的那辆摩托车。“可能当时车行还用我的身份证帮很多辆摩托车入户。”李先生猜测,因为有2辆非法入户的车是1997年购买的。另外,1997年李先生曾经丢失身份证,虽然很快就报失并领取了新的身份证,但他不排除有人拾到他的身份证后卖给车行。 记者致电帮李先生办理了2辆摩托车入户的某车行,该车行有关人士表示,事情过去太久了,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认为李先生应先报警,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查出真相是关键 作为6辆摩托车的登记车主,李先生的风险有多大?整个事件中,谁该承担责任?有关律师认为,李先生的风险非常大,6辆摩托车发生的违章或事故都可能要由李先生买单。处理办法主要有:首先应该交纳已经发生的违章罚款,免得产生高额滞纳金;其次,向公安机关报警,只有公安机关才能查出事情的真相,这样才能免除李先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如果是车行擅自使用李先生的身份证,李先生可向代办入户的车行索取发生的违章费用或追究车行使用其身份证的民事责任。 出处: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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