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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起,昆明市将开展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并通过考核评定汽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 根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云南省交通厅下发的实施细则,机动车维修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企业的质量信誉档案,并提出对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的申请,昆明市汽车维修管理处组织现场考评组对企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打分结果评定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为了保证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昆明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对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的人员不得接受企业招待就餐,不得接受企业除考核资料之外的任何资料或物品,整个考核过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如对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的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或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或社会公众可向昆明市汽车维修管理处举报。 在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档案和申报质量信誉考核的过程中,昆明市汽车维修行业协对汽车维修企业建立质量信誉档案和质量信誉考核的申报进行了精心指导,并对企业质量信誉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昆明市已有30多家汽车维修企业向昆明市汽车维修管理处提交了质量信誉考核申请。 出处:昆明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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