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7年1月1日江苏省机动车维修“三项制度”(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机动车维修合同制度、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制度)正式实施以来,武进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积极行动,组织辖区内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服务部认真贯彻执行,六月,武进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专门下发通知,对辖区内汽车维修企业实施“三项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为7月~9月,检查分为源头检查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检查内容重点是“三项制度”在业务接待大厅醒目位置的公示情况、《机动车维修记录》发放登记情况和机动车维修车辆档案的建立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按规定执行“三项制度”的维修企业开具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存在问题不能及时纠正的企业一是停止办理相关手续;二是依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通过检查,有力的推动了“三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出处: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