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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规范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秩序 近日,泗阳县运输管理所为进一步净化机动车维修市场,打击不正当的经营行为,会同公安、城管部门,着手进一步规范全县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秩序。 此次规范活动严格国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进行,切实履行好汽车维修竣工质量监管工作。规范内容主要为:各汽车维修企业对汽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时,必须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不具备竣工质量检验资质的企业对所承修汽车进行的竣工质量检验,应当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双方应当签订《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委托检验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检验合格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确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实行送检员制度。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在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竣工质量检验时,必须由送检员送检。送检企业、送检员、送检员上岗证有一项不符者,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得受理其检验业务。 截止目前,该所对2起倒卖车辆二级维护标贴的运输业主进行了处罚,并对没有使用正规的《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委托检测合同书》下达了3份整改告知书;对1家“路边店”机动车维修业户的3台工具予以了保存。 出处:江苏宿迁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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