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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保监会正式对外公布称,交强险浮动费率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同时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而记者昨从扬州相关方面获悉,面对即将实行的交强险浮动费率,我市部分财保公司已于昨晚接到省保险行业协会的通知,7月1日将暂缓实行“浮动费率”。 政策解读 闯红灯不会多缴保费 从7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费率的浮动将不再与是否违章挂钩,仅与机动车有责交通事故挂钩,同时对浮动比例做出新的调整。中国保监会昨对外公布表示,由于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定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交强险浮动费率暂行办法,将暂时不考虑与违章停车、甚至酒后驾车、无照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挂钩,而采取只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由此,市民开车不会因“闯红灯、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而多缴保费。 下浮幅度扩大,上浮幅度缩小 市保险业相关负责人昨在第一时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交强险浮动费率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会遏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即将实施的交强险浮动费率,首先调整了保费浮动因素的范围,其次,扩大保费下浮的比例。 与草案相比,即将实施的《办法》有以下变化:扩大了下浮比例,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由草案的15%调整到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由草案的20%调整到30%。但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仍为10%;缩小了上浮比例,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上浮比例由草案的15%调整为10%。但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比例仍为30%。 此外,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不实行浮动。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论次数多少,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等。 而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须向投保人告知事故记录和费率浮动明细 根据《办法》,7月1日起,投保人投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必须向其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明确告知被保险机动车上年度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记录、对应的浮动比率及应交保费等信息。对已经建立平台的地区,投保人告知书和交强险保单必须通过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统一出具。 车主反应 车主争搭浮动前的“末班车”遭拒 听说交强险即将实行浮动费率的消息后,我市不少有车一族争搭浮动费率前的“末班车”,前往保险公司续交即将到期的交强险保单。记者昨在多家保险公司获悉,“这几天已有不少交强险快到期的车主,陆续前往保险公司来续保。”另外,还有不少车主电话咨询有关缴纳“交强险浮动费”的相关事宜。对此,各家保险公司均以尚未接到总部及保监会的具体通知,而谢绝欲搭“末班车”的车主。 “现在续保还是按照1050元缴纳,可以省点钱。”一位姓李的车主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去一年他曾有一两次事故。可是,当他听说交强险浮动费率将在7月1日实施的消息后,李先生表示,按照交强险浮动费率的实施,预计自己保费至少要涨300多元。为了能够省钱,李先生与不少有车一族纷纷在这两天前往保险公司续保。 然而,记者昨在采访中发现,想搭“末班车”的车主都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都接到了总公司的通知,由于交强险将于7月1日实施浮动费率,车主至少要等7月1日之后才能续保。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抱着省钱的想法来提前续保的车主不在少数,但无一例外地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一方面车主想搭续保的“末班车”,另一方面各大保险公司拒绝续保客户的要求。就此问题,记者分别采访我市各大保险公司的负责人。一家保险公司管理层人员昨向记者无奈地坦言,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陷入到一种很尴尬的局面。比如,面对部分需要续保的客户,保险公司首先不知道是按去年的交强险规定来收费办理业务,还是按照新交强险浮动费率来办理。因而,在收费标准尚未下发之前,保险公司只能拒绝续保客户的要求。而急需续保的客户,也只有在等待中听候通知。 二手车的交通事故由谁埋单? 谁为二手车曾发生过的交通事故“埋单”?刚从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一辆普桑轿车的张先生,昨向记者致电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张先生刚买的一辆私家车,曾出过交通事故。张先生告诉记者,根据保监会昨天上午公布实施交强险浮动费率的相关规定,是凡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车辆,均要多交10%到30%的保费,自己就要多付数百元的保费。面对这种设置非常不合理的规定,张先生表示很难接受也不会接受。 针对二手车也要与交通事故相挂钩才能缴纳交强险浮动费率的做法,业内多数人士均认为此举不合常规。一家保险公司决策层负责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交强险一味注重“重人因素”或是“重身因素”,显然有失公平。因为购买二手车的用户,根本无法知道二手车是否出过交通事故。因此,这就透露出交强险浮动费率不可行的一面。 保险公司态度 我市暂缓实行浮动费率 昨天下午,省保险行业协会传来内部消息称,包括扬州在内的江苏所有地市均暂缓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这就意味着7月1日当天扬州尚未能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具体实施时间再等待相关通知。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江苏省尚未颁布具体的交强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因为扬州交管网至今还未与扬城各家保险公司的网络实现对接。加上各省交强险收费标准不一,这就很难贯彻保监会关于下发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的通知。 昨晚,省保险行业协会向扬城相关保险公司下发有关“交强险数据平台”升级的通知。我市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昨晚向记者致电称,该公司刚刚收到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8日晚实行“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升级的通知。通知称,昨晚6点30分至11点30分,各保险公司必须停止出单服务,进行江苏省“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升级。其中,包括生产库、查询统计库等交强险数据平台升级。 经了解,目前江苏省已于日前建立了省“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而扬城各大保险公司也于5月中旬全部实现省内联网。业内人士表示,省内联网意味着任何一保险公司都可以看到各家保险公司一年以来的出险数据,从而为以后实行浮动费率做工作上的准备。 据介绍,根据保监会要求,我市自去年7月1日开办交强险以来,一直采取保单证的措施。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其实就是为今年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做准备。因为保单证首先可以备查投保情况,其次,保险公司会在各自的理赔系统上详细记载每一次出险理赔记录,因此,能够起到监察投保车辆是否在上一年出过车辆违章记录。 出处:扬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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