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商务部委托,全国城贸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B/T10358-2002)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在医药、汽车用品两个行业的展会中进行了A级展会试评工作。经评定,以下五个展会在展览面积、参展商数量、展览的连续性等方面均符合国家A级展会标准,特此公示。请有异议的业内人士将不同意见反馈给城贸联办公室。电话:010-68392713
医药行业:
全国药品交易会
全国新特药品交易会
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
中国国际医药原料药、中间体、包装、设备交易会
汽车用品行业:
中国汽车用品展览会暨改装汽车展览会
二○○七年六月二一日
出处:华夏汽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