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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新、旧机动车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搞好汽车交易市场调查研究; (二)参与武汉市汽车交易市场法律、法规的草拟工作; (三)负责新、旧机动车交易验证和合同鉴证工作,并按规定收取合同鉴证费; (四)认真做好新、旧汽车交易市场的统计报表,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五)负责新、旧汽车经营企业的档案管理,并按一户一档的原则分类归档,妥善保管; (六)对汽车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参与查处汽车交易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七)宣传有关汽车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汽车交易验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车交易验证需提交 1、《武汉市汽车交易验证申请单》; 2、汽车经营单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汽车产品生产合格证; 4、《机动车买卖合同》; 5、进口汽车提交国家规定的进口证明书; 6、抵债车辆提交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证明。 (二)旧机动车交易验证需提交 1、经公安车管所审验的《旧机动车交易申请单》; 2、交易双方单位证明、身份证明; 3、交易车辆有关证明; 4、旧机动车交易发票; 5、交易双方车辆行驶证; 6、《机动车买卖合同》。 三、工作程序 验证——收费——归档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字[1992]135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汽车交易合同鉴证费。 收取标准:新车按交易额万分之二收取、旧车按交易额千分之二(起点为20元)收取。 五、职业道德 守法,忠于职守; 清正廉洁,不谋私利; 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文明管理,以理服人; 高效服务,勤政为民。 六、举报电话: 85633063 8563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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