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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帮朋友验车为名将车骗走,并转手低价卖出。近日,曾犯诈骗罪的马某再次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3年10月的一天,马某与朋友刘先生一起吃饭。“我的车三元器不太好使。”饭局中,刘先生说起了自己那辆经常爱犯点小脾气的红旗轿车。“不太好就到检测场验一验啊。”马某提议并毛遂自荐道:“我在检测场有熟人,我帮你去验好了。”见马某如此够“义气”,刘先生自是一番感激。 没过多久,马某约刘先生驾车到自家西潞苑小区门口。15时30分左右,马某让刘先生等在门口并要了400元验车费。“你在这等着,我进去接个熟人。”马某随即自己开车进了小区,并从小区的另一扇大门逃走。刘先生左等右等,直到傍晚还没见马某出来,便拨打其手机。当手机里传出用户已关机的提示时,深感不妙的刘先生马上报了警。 “车主欠我三万块钱,要卖车抵债。”编好借口的马某第二天便将车开到朝阳区工体门口欲低价卖给李某。怕车的来路不明,李提出要与车主谈谈,买卖由此而黄。11月10日,马某在左安门肿瘤医院门口,将车以三万元的价格卖出。 今年年初,正在海淀一家宾馆上网的马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4000元,并赔偿刘先生验车费400元,三万元赃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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