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合肥市质监局了解到,合肥市2004年首批安装的车用CNG钢瓶检验有效期已满,为保证CNG钢瓶的安全使用,合肥市质监局、合肥市建委、合肥市交通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车用CNG钢瓶检验单位立即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明年1月1日起,将对使用超期未检车用CNG钢瓶的车辆、充装超期未检车用CNG钢瓶的充装单位、安装报废车用CNG钢瓶的加装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出处: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