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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相关备案信息的通知
关键字:汽车维修,召回,备案信息,华夏,汽车,汽车网
2004年11月15日 10:20 出处:中国汽车召回网 作者:

关于报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相关备案信息的通知

质检办质[2004]271

各有关汽车制造企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布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60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为了实施对缺陷汽车产品的监督管理,请各有关制造商将车辆识别信息、车辆技术资料、经销和售后服务渠道以及车主信息等相关信息(见附件)于20041015日之前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备案,并于随后的每月底之前对备案信息进行更新。

附件:  1.备案信息选单

        2.备案要求

        3.备案工作的联系方式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备案信息清单

1.  制造商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地址

 

企业法人

 

邮政编码

 

法人代码

 

电话

 

传真

 

企业网址

 

电子邮件

 

联系人1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2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2.  车辆识别信息

2.1 VIN编码规则

VIN编码每一位定义进行详细描述。VIN规则发生变动后,应及时进行备案更新。

2.2 每台车辆的VIN(车架号)、发动机号、生产日期及详细配置信息。

其中,“配置信息”应包括以下信息:车身型式,发动机和变速器型号,安全带和安全气囊装备情况,制动系统装备情况(包括是否装备ABS)等。

2.3 整批次车辆配置信息(装备情况),包括:

2.3.1 发动机类型(汽油或柴油机,汽缸数和排量等)及型号

2.3.2 变速器类型(手动或主动变速器)及型号

2.3.3 车辆驱动型式(前/后轮,四轮)

2.3.4 制动和转向系统

2.3.5 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和牵引力控制系统

2.3.6 巡航控制系统

2.3.7 气囊和安全带

2.3.8 车轮尺寸、轮胎品牌与型号

2.3.9 车身型式(双门、四门、旅行车、货车、厢式车)

2.3.10 整车质量

2.3.11 车辆尺寸

2.3.12 其他信息

注:如果上述系统(零部件)是从其他制造商采购的,建议提供该制造商的详细信息(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2.4 对于进口或引进车型(含组装和改装车),还应提供该车型在原产地的原型车名称和在世界其他国家销售的车型名称及投放市场时间。提供与该车型同平台生产的其它车辆的名称。

3.车辆技术资料

3.1 车辆规格与技术参数

3.1.1 发动机型号与技术参数

发动机型号、排量、缸数、缸体布置型式、每缸气门数、凸轮轴布置型式、燃油类型、燃油供给系统型式(电喷、化油器)、燃油喷射系统型式(单点、多点喷射)、采用的燃油系统类型(配套厂家)、点火系统类型、备注。

3.1.2 变速器型号与技术参数

变速器制造厂家、变速器型号、变速器类型、档位数、传动比

3.1.3 其他系统规格与技术参数

3.1.3.1制动系统

/后轮制动器类型、前/后轮制动器尺寸、是否装备ABS和其他制动辅助系统(如果装备,说明其类型、配套厂家)

3.1.3.2转向系统

转向系统类型(是否助力转向)、转向机类型

3.1.3.3 悬架系统

/后悬架系统、减振器类型、弹簧类型、是否为电子控制悬架

3.1.3.4 车轮

车轮类型、轮胎型号、轮胎技术参数

3.1.4 整车车辆型号、技术参数

尺寸参数

长、宽、高、轴距、轮距(前/后)、最小转弯直径(m)、最小离地间隙、悬架(前/后)、接近角/离去角(º

3.1.4.2 质量参数

整车整备质量、轴荷分配(前轴/后轴)、额定载客数、最大总质量、轴荷分配(前轴/后轴)、载货量(货车使用)

3.1.4.3 其他参数

0~100km/h加速时间(s)、最高车速(km/h)、油耗(L/100km)、最大爬坡度(%)、风阻系数、制动距离(m/km/h)、排放标准

3.2 技术服务信息通报

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故障描述(标题)、车型、系统、通报编号、发布日期、故障情况描述、受影响的车型范围、修复方法、其他信息。

3.3 维修手册

3.4 配件目录

4.经销和售后服务渠道

4.1 各地经销商及维修站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和负责人。

4.2 维修站的营业时间和月平均维修能力。

4.3 每台车辆(通过VIN标识)所销往地区及经销商名称。

5.车主信息

车主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邮件,车辆的VIN码,车辆购买时间。

车主信息变更后需及时更新。

附件2

备案要求

1.  备案材料语言

简体中文。

特殊情况下,经许可,可采用英文。

备案文档应采用电子文档或印刷稳当。电子文档应采用通用、便于操作的文件格式。

对于电子文档,文件格式要求如下:

a)       一般文档,如VIN规则、技术服务信息通报等。

推荐文件格式:Microsoft WordAcrobat PDF

b)      数据库,如:车辆配置信息、车型信息、车主信息、经销和售后服务渠道。

推荐文件格式:Microsoft AccessExcelSQL ServerOracle等。网站(www.qiche365.com)

提供字段格式模板下载。

c)      其它备案信息(如:维修手册,配件目录等),没有采用标准格式,可将数据随应用软件一同备案,并提供使用说明。

3.  更新频次

2004101日起,每月底之前对发生变化的备案信息进行更新。备案信息应注明版本号。

附件3

备案工作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65532865

传真:010-65087922

Emailzhaohui@qiche365.org.cn

网址:www.qiche365.org.cn

2.  文档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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