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9日上午11:00,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委托,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公安厅交管局刘验科长一行8人对涟水县车辆综合检测站安全技术检测设备进行了标定。这次标定的设备主要有车速表试验台、尾气分析仪、烟度计、不透光度计、轴重台、制动试验台、前照灯检测仪、喇叭声级计、侧滑试验台、发动机综合检测仪、摩托车检测线等10余套设备。至晚6:30,该站所有安全技术检测设备均通过标定。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2008年元月1日起,市公安车管所将汽车牌照发放、年度审验权限下放到各县车管所,为此经涟水县车辆综合检测站多方争取,涟水县交通、公安部门领导多次协调和会办,最终,涟水县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将涟水县车辆综合检测站定为车辆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定点单位,并于2007年12月底向省公安厅提出申请标定。
出处:涟水县车辆综合检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