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Roller Type Speedometer Tes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909-96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汽车或摩托车用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以下简称车速台)的检定。
一 概述 车速台是测量机动车车速表示值误差的仪器设备。它由滚筒装置、测速系统和显示仪表等组成。被检机动车车轮置于车速台的滚筒装置上,将滚筒模拟为活动路面,利用车轮与滚筒之间纯滚动时线速度相等的原理来检验车速表示值的正确性。 二 技术要求 1外观及性能 1.1车速台应有清晰的铭牌,标有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额定载荷。 1.2活动部件功能完好,滚筒表面完好、转动灵活。 1.3仪表显示清晰,无影响读数的缺陷。数字显示应在5s内稳定,示值保留时间不少于8s。指针式仪表指针回转应平稳,不应有跳动、卡住和阻滞现象。 1.4配有打印装置或在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机动车辆检测站中的车速台,其打印值或计算机显示值与仪表显示值都应符合示值误差要求,而且它们之间的差值不得超过示值误差。 2零值误差和零点漂移 2.1零值误差不超过±lkm/h。 2.2数显式车速台30min的零点漂移不超过1km/h。 3滚筒表面的局部磨损量 滚筒表面的局部磨损量不超过标称外径的1%。 4滚筒表面的径向圆跳动量 滚筒表面的径向圆跳动量不超过lmm。 5示值误差 车速台示值误差不超过±3%。 三检定条件 6检定时环境条件 6.1环境温度:0-40°C。 6.2相对湿度:不大于85%。 6.3电源电压:220V±10%。 6.4检定应在周围无影响测量的污染、振动、噪声、电磁干扰的环境下进行。 7检定用仪器设备 检定用仪器设备见下表: 检定用仪器设备 | 主要技术要求 | (1)长量爪游标卡尺 | 300mm 分度值0.10mm | (2)平 尺 | 500mm l级 | (3)塞 尺 | I型 2级 | 百 分 表 | 10mm 2级 | 测(转)速仪 | 60km/h以上 ±0.6% (2000r/min以上) |
注:(1)和(2)允许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出处:华夏汽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