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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夏汽车网]昨天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的车辆购置税将由国税部门直接征收,这也将结束过去由交通部门代征的历史,车辆购置税费改革进入最后阶段。 据了解,车辆购置税在2001年以前一直由交通部门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形式征收。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税费关系,从2001年起我国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在过渡期间由交通部门代征。昨天从全国车购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从现在起车购税费改革进入到最后阶段,今年年底前将完成人员划转和业务移交工作,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由国税部门直接征收。 车购税收入连续四年保持快速增长,2001年至2004年10月交通部门共代征车购税1543亿元,年平均增幅达到30%,缓解了我国公路建设资本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同时指导和协调了国道主干线的建设。 从北京市国税局获悉,此前,我市的车购税由北京市车辆购置税征稽处征收,该部门隶属于我市交通部门。从明年起,车购税将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具体细则也将随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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