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高向阳利用假装撞车吸引司机下车查看之机盗窃财物,一年的时间竟参与作案21起。今天上午记者获悉,高向阳因涉嫌盗窃罪被诉至海淀法院。
高向阳来自河南。早在2000年10月,他就因为盗窃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1年3月31日刑满释放。出来一年多,高向阳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2002年6月19日12时30分,高向阳伙同张某、高某等人在海淀区万寿寺小学南门外,假装撞车,在司机肖先生下车查看时,他们将其放在车内的蓝色皮革包盗走,包内有现金2.4万余元,及松下手机、卡西欧电脑记事本等物品。
随后,高向阳在2002年8月2日至2003年8月19日间,用同样的方法,在十字路口红绿灯、小区内等地点,又参与作案20起,盗窃所得价值人民币5.8万余元。2005年12月30日,高向阳被抓获归案。
出处: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