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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表示:拟建快速查询平台 租客还车时公司可查其违法记录 租客租赁车辆交通违法,却由汽车租赁公司埋单。昨日,泉州汽车租赁行业协会的洪先生赶到“直通车”接访现场,向市交警支队反映汽车租赁公司“代人受过”的问题。 洪先生介绍说,目前全市共有150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车辆达2000多部。租客租赁车辆交通违法后,通知单先送到汽车租赁公司,再由公司转送给承租人,由承租人接受处理。但在实际经营中,车辆出租期间有交通违法行为,租赁公司要一个星期乃至一个月才收到违法通知书,此时再联系承租人接受处理往往很困难,有的承租人是恶意逃避,汽车租赁公司只好“代人受过”,增加经营成本。 此前,汽车租赁行业协会曾向市交警支队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参考方案,即租赁汽车发生交通违法,由该租赁公司带上协会证明、公司证明、行驶证、租赁合同、承租方驾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交警违章处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由交警部门转为锁定违法者本人的驾驶证业务。 对此,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谢永强说,交警部门也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目前正着手研究一套可行的方案但在电子警察和指挥中心进一步完善以及市区道路改造建设完成前,还没有办法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市区电子警察是分批建设的,有的可以实现违章情况实时传输,有的需要隔天传输,因此,目前还无法实现当天就可以查询所有交通违法记录。交警部门可以考虑在指挥中心建立交通违法快速查询平台,租客在返还汽车时,租赁公司可先通过快速查询平台查询该车是否有违法记录。 外地做法>>> 杭州市交警支队开发了“租赁车辆交通违法查询处理系统”,该市40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的2000多辆租赁车牌号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公安内网,纳入租赁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处理系统。浙江省汽车租赁协会在市交警支队配备专职查询监控员,第一时间将交通违法信息通知相应的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接到通知后,即填写“租赁车辆承租人情况报告单”传真给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直接发交通违法通知书给承租人。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处理的,汽车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收取的交通违法保证金不退,并继续敦促承租人前去接受处罚。对不接受处理的承租人,由租赁公司持有关材料,经协会审核后,用承租人的交通违法保证金,到市交警支队代受处罚,但只罚款不记分。 出处: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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