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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服务站消息:应聘时不问底细,上班时待遇特别优厚,吃酒店、住宾馆,并承诺月工资1500元。直到老板将用该员工身份证租来的轿车抵押给他人,携款潜逃,该员工才恍然大悟,老板待他如此之好,原来一切都在计划中,录用他就是让他当“替罪羊”。昨天上午,瓯海潘桥的黄先生来到《新闻服务站》反映,他因一时大意铸成大错,现在不知道如何是好。 应聘 3月12日,黄先生通过人才介绍所与一名自称姓黄的男子见面。黄某称自己正在创办一个公司,需要一名驾驶员,月资1500元,年终奖另定,如果黄先生愿意的话,即日就可上班。 当月15日,黄先生来到黄某处上班。黄先生说,所谓上班也就是根据黄某的安排到市区某酒店吃饭,然后开一辆昌河面包车和黄某一起出去转转,晚上就和黄某一起住在酒店。黄某说他暂时没有办公室,过一段时间就会有的。就这样,黄先生在不知道老板到底要创办什么公司,也不知道老板的家住在哪里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成了黄某的员工。 租车 3月18日,黄某说自己要出一趟远门,不好意思开着这辆“昌河”前往,自己又丢了身份证,希望和黄先生一起去租一辆轿车过来。黄先生觉得黄某待自己不错,既然老板的身份证丢了当然要帮忙了,便不加考虑地答应用自己的身份证为黄某租车。 当日,黄某和黄先生一起来到温州快乐之旅汽车租赁公司,用黄先生的身份证租了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租期为10天,每天租金为650元。黄某与黄先生一起在租车协议书签字后,开车离开汽车租赁公司。临走前,黄某告诉黄先生,他这次出门可能需要七八天时间,叫黄先生先回家休息,他的工资公司照付。 事发 10天很快过去了,但还是不见黄某回来,黄先生给黄某打了个电话,想问问他什么时候回来。黄某在电话里告诉黄先生,他不想创办公司了,叫黄先生不用再过来上班。至于租车的事情不用担心,他自己也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无论出什么事都由他自己承担。不久,黄先生觉得不妥,如果黄某开车出了事情,到时候自己不是要吃官司吗?黄先生再次打电话给黄某,但再也打不通了。 黄先生多次打不通黄某的电话后,便有一种不祥的预兆,立即跑到快乐之旅汽车租赁公司,把自己和黄某的通话结果告诉他们。该汽车租赁公司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有关调查,结果发现,黄先生承租的汽车停放在平阳县某大院内,原因不详。 扣车 得知汽车在平阳后,快乐之旅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叶先生和黄先生一起立即赶往平阳,同时找到了那名“车主”刘女士。刘女士说,这辆轿车是10天前黄某开过去的,以这辆轿车在她那里典当了15万元钱。叶先生说车是他公司的,要立即把车开回来。可刘女士不依,说自己被骗了15万元钱,不可能放车的。于是,双方向平阳公安局鳌江刑警中队报案。 鳌江刑警中队接到报案后赶往现场,将轿车开到刑警队。鳌江刑警中队负责人说,这是一起诈骗案件,黄先生和刘女士都是受害人,在双方协调不下的情况下,暂时将轿车扣留在刑警队,根据有关规定,等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再放车。 损失 快乐之旅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叶先生说,他们既然找到了轿车,就应该让他们将车开回公司。况且车子已失踪将近3个月,如果再拖下去的话,公司的损失可就大了,到时候这个损失该由谁负责啊。 刘女士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如果就这样让租赁公司把车开回去,那她的钱向谁要呢。 黄先生说,这段时间以来,他整天坐立不安,不管怎么样他都是第一责任人。他只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租赁公司早日把车开回来。 出处: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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