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经理向多家租赁公司租车后转卖获利200万 昨日受审称“为周转公司资金” 新闻延伸 汽车租赁早期存弊端 李凡轻而易举地骗得61辆汽车,这是不是汽车租赁制度中存在着弊端?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郝先生,“汽车租赁行业在早期的确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但目前已经日趋规范。” 据郝先生介绍,现在个人申请汽车租赁,需要有公务员作担保,公司会详细登记该公务员的相关情况,并对身份进行严格核查。而以公司名义进行汽车租赁,则须出具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等一系列证明。 “租车后,我们还会有专人定期对车辆进行核查,以保证汽车安全。”郝先生说。 租赁名牌汽车,随后低价卖掉或抵押获利。 三年半的时间,沈阳凡辉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经理李凡,伙同周文鹏,私自卖掉租赁来的61辆汽车,获赃款达200余万元。 丢车怪事 每次租来车都丢 “天哪!车丢了……” 从2002年7月开始,丢车怪事频频发生在他的身上。难道有贼盯上了李凡? 用李凡自己的话说,就冲总丢车的架势,也不敢买车呀,公司要是用车就去租一台。 从2002年7月至2006年1月,三年半时间里,李凡先后从不同的租赁公司租了61辆车。 每次租回来的汽车,少到两星期,多到三个月,必丢无疑。而丢失的汽车也从最初的吉普升格到宝马、奥迪。 而在丢车同时,李凡所在的公司,因运营上出现问题,资金很是紧张。“但李总有本事,每到节骨眼上都能凑到钱!”李凡公司的一位员工说。 真相大白 转手卖车获200万 直到2006年6月,李凡被警方带走,丢车谜团也随之解开。 原来,李凡每次都会编造一个借车理由,然后以公司名义到汽车租赁公司去租车,再以低价将车卖掉。 卖车后,李凡继续向租赁公司交租金,致使租赁公司不知车已被卖掉。 李凡伙同周文鹏利用这种手段获赃款200余万元。每次得手后,李凡都会逃匿一段时间,然后再向其他租赁公司租车。 此外,警方还调查得知,2004年10月,李凡办理了一张个人信用卡,之后一直透支使用。直到2006年2月,李凡共透支4万元。 今年初,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对李凡、周文鹏提起公诉。 一声叹息 流下悔恨的泪水 “唉!”昨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凡在为自己辩护前发出了一声叹息。 “只想周转公司的资金,一切都为了公司的运营,钱没给我个人。”李凡这样辩护着。“我后悔……”最后陈述时,李凡哽咽地说不出话。 “爸爸……”女儿的一声呼喊让李凡痛哭流涕。“爸爸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们……”李凡痛哭着回应。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出处:华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