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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初中文化、两次离婚,却把汽车租赁公司和身边的人蒙得团团转的王萍早已没了往日的风采。看守所内的她只能漠然垂首,在心里默数着开庭的日子。 2005年11月,王萍(女,1975年出生,无业,余杭籍人士)发布招工信息,称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想招聘一名杭州籍司机。数日之后,被1200元/月的工资,外加各种补贴的许诺吸引的华龙伟(杭州人,无业)便主动上门应聘,并被王英雇用。 11月4日,也就是华被雇用的当天,王就给了他一项工作———让他到杭州一汽车租赁公司去租车,所需费用可以由公司出,但必须使用华某的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来充作租赁所需证件,借口是:“现在公司没车,需要去租一辆,但我不是本地人,租不来的,只能用你的证件。”于是,华向租赁公司租来了一辆现代伊兰特轿车。 本以为顺利完成王交代的首个工作任务的华,殊不知自己已经栽了,而且差点因此背上了诈骗的罪名。 早就计划好这一切的王没有浪费一点时间,11月5日,她就做出了该轿车的假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并以7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杭州人樊石发。随后拿着这笔钱进了赌场,还输个精光。 最早发现情况有诈的不是司机华龙伟,也不是收车的樊石发,而是租赁公司。他们给每辆出租的车子都装了GPRS全球定位系统,所以不管出租的车子到了哪里,他们都能通过跟踪系统看得一清二楚。可令他们奇怪的,华租赁的这辆伊兰特自11月5日之后连续两天都停在一个地方没动过(王将车子抵给樊后,被樊锁在了一仓库内),于是顿生疑惑,“租来的车子停着不动,这不是浪费钱么,谁会这样租车子,这太反常了,”租赁公司为谨慎起见,派人偷偷将车子开了回来。这才使该租赁公司没有鸡飞蛋打,成为王设局诈骗案中受损最小的一家。 2005年11月26日,王被拱墅经侦大队抓捕归案,通过审讯得知,11月4日的汽车租赁诈骗案只是王在去年实施的四起汽车租赁诈骗案中的一起而已,她使用相同手法,共诈骗了总计40余万元的四辆轿车,所有骗来的钱都拿去满足了王萍的赌欲。而被其诱拐的司机,有些因此不明不白地背上了诈骗的罪名,只能拿出数万元来弥补租赁公司的损失,以免于自己被起诉。 目前,拱墅经侦大队已以诈骗罪对王萍提起公诉,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本文涉及的人名均为化名) 出处: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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