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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自达在中国的发展状况是否理想?单从销售数据上看的话,答案是肯定的。2005年马自达在中国的销量首次突破13万辆,达到133778辆,同比增长51%。其中,一汽轿车生产的Mazda6销售55186辆,同比增长101%;一汽海马生产的福美来销售63398辆,同比增长32%;普力马销售15019辆,同比增长22%。这样的高增长率,大大超出了日本马自达的期望。
但必须说明的是,马自达车型的两大生产企业——长春的一汽轿车和海南的一汽海马,都不是马自达在中国的合资企业,323、Premacy以及Mazda6等车型,均是以技术转让的方式引进中国的。与广州本田等合资企业不同,长期以来,马自达从国产车中获利仅限于技术转让费等方面。即便是后来与一汽合资成立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开始得到来自Mazda6销售环节的利润,但马自达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依然不能与其他实现了全面合资的品牌等量齐观。而近来海马单飞、马3停产等一系列事件,更是给了马自达以沉重的打击。 技术转让削弱控制权 国外车型要引进到中国来生产,通常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合资生产,其二便是技术转让。以丰田为例,在一汽丰田生产的花冠、皇冠等车型,就是合资产品,目前大多数国产车都属于这种情况;而在天津一汽生产的威姿和威乐,则是技术转让产品,在海南生产的323与Premacy,以及在长春生产的Mazda6,便是通过技术转让而实现国产的。 对于外方来说,技术转让方式的最大好处,就是几乎不需要投入任何成本,稳赚不赔。而且既然没有成本投入,也就不会受到太多约束,随时都可以抽身而退。在2002年之前,日本马自达一直身陷亏损泥潭,直到2000年实施“新千年计划”后,才于2002年开始实现盈利。连年亏损的马自达,显然没有足够的财力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因此,技术转让也就成为其进入中国的唯一选择。 然而,技术转让方式对于外方来说,也有着诸多不利因素。首先是获利途径太窄。眼看本田和通用等企业在中国疯狂盈利,马自达没有理由不着急。其次是话语权太弱。对于技术转让的国产车型,马自达并没有什么控制权。Mazda6车尾所标示的是“一汽轿车”,并无马自达中文字样,即便是与一汽合资成立的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也是一汽占有绝对优势的75%,马自达只占25%;而福美来等车型尾部所标示的“海南马自达”,也只是空有其名,从来就不存在“海南马自达”这样一家合资公司,事实上,福美来和普力马的品牌所有权均属于一汽海马,而非马自达所有。因此,在其他合资企业中,外方通常都占据多数话语权,而马自达却难以控制旗下产品在中国的发展。 而对于中方来说,技术转让的好处在于购得生产技术和生产平台后,可以藉此发展自主车型,一汽奔腾、天津一汽威姿、海马福美来2代等自主车型,都是由此而来。而不利的地方就是对外方的制约力度太弱,后续换代车型很难得到保证,以海马汽车为例,在323与Premacy之后就再也没有得到马自达提供的任何新车型,Mazda6和Mazda3先后落户一汽和长安,海马的福美来和普力马却始终无法换代,这一点也和海马决定单飞有一定的关系。 收编失败海马单飞 福美来2代的上市,是海马汽车走向独立发展的标志。 早在1990年,马自达公司即与当时的海南汽车制造厂(一汽海南汽车制造厂的前身)达成了许可证生产马自达系列车型的协议,以SKD组装的方式生产轿车,只是因为海南汽车制造厂当时还没有国家允许的轿车制造产品目录,这些轿车只能在海南当地销售。直到1997年底,一汽兼并海南汽车制造厂组建一汽海南汽车有限公司,才终于依靠一汽而获得轿车制造目录。但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等一系列因素影响,马自达在海南发展的热情不高。2001年,中国轿车市场开始升温,马自达才与一汽海南重续前缘,开始使用一汽红旗轿车的轿车牌照生产普力马和福美来车型。 也正是从此时起,马自达逐渐弄清了一汽与海南汽车集团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也明白了背靠一汽这棵“大树”的好处,因此开始向一汽积极靠拢。为了更直接地与一汽合作,以便日后获得与一汽合资的机会,马自达没有把Mazda6的生产权交给海南,而是选择了位于长春的一汽红旗。马自达高估了海南汽车对其品牌的依赖性,又低估了海南汽车独立发展的强烈意向。 2004年7月,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一汽集团和海汽集团各占49%的股份,海南省政府占2%的股份,一汽并没有绝对的话语权,海南汽车依然掌握着自己的发展命运。2005年初,当马自达与一汽合资成立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并承诺“今后马自达在中国的所有车型均由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来销售”,打算藉此收编海马销售网络,意欲为马自达在中国的发展重新布局,结果被独立意识一向很强的海南汽车所拒绝。 如此,海南汽车在多年联姻后终于摆脱了马自达,走上自主发展的道路。今后所有一汽海马的自主新车型,都将弃用马自达标识,改挂“海马”标记。销售网络的标记情况亦是如此。除了开发新车之外,一汽海马还斥资12亿元建造发动机厂,变速箱厂等配套设施也将在投资14亿元的海马工业园内生产,自主布局全面铺开。海马单飞后,马自达只能更多地依赖一汽和长安福特。 产销分离Mazda3停产 Mazda3是马自达在中国首款以合资方式生产的车型,马自达对Mazda3的期望自然很高。然而,一汽、长安、福特和马自达的四方联姻,让这次合资变得异常错综复杂,Mazda3在3月份正式上市后,在4月份便宣布停产。 关于停产的原因,有称是因为马自达3的产销分离,马自达3由长安福特来生产,却不是由长安福特来销售,而是把销售权交给了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产销分离的安排,违反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因此Mazda3被政府部门叫停。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表示,Mazda3的停产与政府部门无关,而是长安福特的决定。 在Mazda3的合资生产中,长安、福特、马自达三家股比为50:35:15;而在负责Mazda3的一汽轿车销售公司中,一汽与马自达的股比为75:25。众所周知,汽车在销售环节中的利润通常高于生产环节。在目前的股份比例下,福特还能因为控股马自达的关系获得一小部分销售利润,但是长安就与Mazda3的销售利润完全绝缘,因此,作为生产厂家的长安福特必然要求参股一汽轿车销售公司,以保证自己能从销售环节获利。而一汽轿车销售公司所负责的除了Mazda3,还有一汽轿车生产的Mazda6,一汽自然不愿意把Mazda6的销售利润分给长安福特。双方因此僵持不下,在这种情况之下,长安福特优先考虑自家福克斯车型的利益,把Mazda3停产也就不难理解。 这场漫长的参股谈判其实早就开始,直到Mazda3国产并上市之后,双方仍然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如今Mazda3已经停产将近5个月的时间,然而马自达还得继续等下去,因为产销分离的弊端实在太多,在最终达成一个四方都满意的参股方案之前,Mazda3难以实现复产。如今,Mazda3作为新车的市场热度已经渐渐消失,而竞争对手们在Mazda3停产期间价格已经有所下降,也会让Mazda3在价格上面临尴尬,光是同店而售的Mazda6低至17万余元的售价,就会让不少消费者对Mazda3望而却步。 命途多桀难展其志 马自达有意与强大的一汽合资,最终只成立了占股25%的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还因此失去了海南的生产基地;打算利用长安福特的生产基地来生产Mazda3和Mazda2,结果又因为产销分离而遭创。本以为可以在中国大展拳脚的马自达,接连受到打击。作为汽车品牌,马自达在中国市场已经有相当高的影响力,但是作为汽车公司,马自达的力量还是稍显弱小,在与一汽、福特等利益集团的博弈中,马自达难以真正掌握自己的发展命运。 出处:pc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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