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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汽车网报道】令消费者大出恶气的“3.15”已然过去,但有关消费者维权的话题仍在继续,期间,汽车维权又成了重中之重。国家质检局副局长蒲长城日前的讲话叫人欣喜:今年,质检总局将通过十大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包括扩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范围等。 在中国,汽车召回还是个新生儿,由于国内的汽车产业不尽成熟,相关法规不很配套,召回只能是蹒跚行进,目前,它首要的突破口是在危害安全等重要缺陷方面。 近年,中国汽车保有量迅速攀升,截至去年底已达2700万辆。与此同时,有关汽车的投诉也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在去年所有的商品投诉中,汽车投诉高列榜首。在7438件汽车投诉中,有质量问题的就达到5243件。此外,以安全问题为由的投诉也上升了近七成,因车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作为与汽车消费密切相关的法律体系一分子,汽车“召回”主涉及事关人身安全和社会环境的可靠性问题,用权威些的话说就是,以消除缺陷、避免伤害为目的,以更换、修理缺陷部件为主特征。执行该制度,是汽车企业对消费者有诚信的体现。 另外,与一般消费者保护法规最大的不同在于,汽车召回的主旨是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在安全至上的今天,汽车召回制度的出台可谓正逢其时。 汽车“召回”涉及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呼吁: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立法,要保护消费者的最基本权益。终于,在去年,中国开始实行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这样一来,中国消费者可理直气壮地与世界汽车消费者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了。 其实,除此之外,实行召回制度也将有利于厂家提高产品质量,那些没有质量保证的厂家终将被淘汰。事实证明,世界上没有因召回而破产的汽车企业。相反,如果某些厂家因汽车召回而倒闭,那正好说明它并不具备竞争能力,它被灭得理所当然。因此,召回制度也可看作是提高汽车市场准入门槛的举措之一。 总之,汽车“召回”制度,在解决消费者对厂家的信任危机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最终,它可让汽车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共同走向成熟,实现双赢。因这种互动,中国汽车召回的进程也将日益坚定而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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