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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顾客在修车时将汽车钥匙连同家门锁钥匙弄丢了,半月后他得知这些钥匙被一位司机拾到。该顾客在索要时对方却称“要领钥匙先买烟再‘请客’”,否则不但不承认拾到了,也别想取回!昨天,郑州市民孙先生遭遇了如此“有偿招领”。 2月4日,孙先生在郑州市经一路北段一汽车美容中心修车时将车钥匙交给修车工后离开,第二天取车时汽车美容中心老板告知钥匙丢了。过了半个月,该老板给孙先生打来电话说钥匙被其隔壁一建筑工地的一位司机拾到了。但他称这位司机需要孙先生“破费”后才能将东西还给他。 昨天上午,孙先生给本报打电话反映情况后,记者与孙先生和修车老板一起来到该建筑工地。在二楼的“项目部”里,那位拾到钥匙的张师傅正好在里面。“该给钥匙了吧?反正你要它也没有用!”“我不是给你说过了吗?想要钥匙也很简单,先拉着我和工地老板吃一顿,再买条香烟!”拾到钥匙的张师傅说。双方僵持不下,最终不欢而散。 就孙先生遭遇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基律师事务所的李波律师,他说,目前,物权法草案只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因为还没有通过,所以还没有相适应的法律来惩处索要“感谢费”的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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